先考季仁公妣氏钟夫妇合传

大凡人无可传,则不必传;而有可传,则不容不传。如我父季仁公者,虽无他奇,然其忠厚接物,不减子敬长者之风;俭约持身,堪媲公孙布被之美。此固足以传也。

至于我母,相助夫子,黾勉同心,固无论耳。若乃曲体姑意,孝顺无惭;周济穷人,囊橐时启。此亦足以传也。

今当家谱续修,合为传之,亦以志不朽云。

男才瑃泣述。

本文摘自《乌石王氏五修支谱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