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林祠堂记

余族散处长、浏、潭、阴,支派繁衍。至文耀公,始自阴分支,迁居于宁,已历五派。乾隆间,曾合四邑,置屋于省垣之东长街,议建公祠,不果。余每欲卒成之,而未逮也。

甲子春(1804),东成侄以渠先君遗命,欲立支祠。请因林市刘姓屋召售,急图之,可以集事。余心韪其言,但以公祠未成,未敢遽议及此。继而堂弟广渊又请:“先建支祠以祀支祖,然后从事公祠以祀初祖。由近及远,料亦祖宗所心许者。”余犹虑费之无所稽也。

适余清明至阴扫怀松公墓毕,候季衡叔父,禀商此事。计藿薮冲文耀公墓木已被虫伤,可变卖以供祠费,更谋于族之殷实者,不难立办。叔鼓掌称善。余归,集各房合议,无不乐从捐助。未越月,约得千金。遂购刘屋,价四百七十金,酬中投税及一切耗费外,约余数百金。爰命匠氏,尅期蒇事。更其门楼,壮观瞻也;崇其寝室,妥先灵也;狭獈宽敞之,序伦次也;樸陋者华饰之,昭诚敬也。垣墉圮者,饬而固之;材木腐者,易而坚之;重覆之、黝之、垩之、甃之。钟鼓祭器之属,庖湢寝处之所,无不粗备焉。

自甲子(1804)季秋经始,至乙丑(1805)仲春落成,计费千四百余金。是役也,倡议募捐,则东成为之始;经营规画、董功课成,广渊独任其事。鸠工庇材,于一与有劳焉。余董斯役,仅司出入之数,踰数月而坐享成功,初不图易易若斯。是岁十月,族朝英亦毅然倡修,将四邑公祠告竣。族有归功于余之引导者,皆然族众同心,藉先人之灵以有此也,余敢尸厥功乎?

祠既成,谨志其颠末,以谂来者。其支用及捐项数目,并刊于左。其祭田,则豁庵、天吉、遥万三房原存有赤墈头墓田十二亩,捐入祠中,永供祭祀。其文先公之裔,捐银五两,奉主入祠,该房未有祭田,每年自备祭费与祭,是可嘉也,例得祔祭。

嘉庆十年(1805)乙丑仲春穀旦,嗣孙岩贤谨志。

译文

我们家族分散居住在长沙、浏阳、湘潭、湘阴等地,分支繁多。到了文耀公这一代,才从湘阴分出一支,迁居到宁乡,至今已经历经了五代。乾隆年间,曾联合四县市的族人,在省城东长街买了一处房子,商议建一座公祠,但没有成功。我一直想完成这件事,却始终没有实现。

嘉庆九年(1804)春天,东成侄子按照他父亲的遗愿,打算建立支祠。恰逢道林市有刘姓的房屋要出售,他请求赶紧买下来,这样事情就可以办成了。我心里很赞同他的话,但因为公祠还未建,不敢贸然决定建支祠。后来,堂弟广渊又请求说:“不如先建支祠来祭祀这一支的祖先,然后再建公祠祭祀始祖。由近到远,想来这也是祖宗们心里所希望的。”但我还是担心费用没有着落。

恰巧清明到湘阴扫怀松公墓完毕,拜候季衡叔父,向他禀报并商量这件事。考虑到藿薮冲文耀公墓地的树木已经被虫蛀坏,可以变卖来充当修建祠堂的费用,再向族中富裕的人家筹集,不难办成。叔父听后拍手称赞。我回来后,召集各房族人一起商议,大家没有不愿意依从捐助的。不到一个月,大约筹集了一千两银子。于是买下了刘家的房屋,花费四百七十两,付给中介费用、缴纳税款以及一切开销后,大约还剩下几百两。于是吩咐工匠,限期完工。改建门楼,让其外观更加宏伟;加高寝室,让先祖的神灵得以安息;把狭窄的地方拓宽,以区分尊卑伦次;把简陋的地方装饰华丽,以彰显诚敬之心。倒塌的围墙,进行修缮加固;腐朽的梁木,更换为坚实的。重新铺了屋顶,刷了黑漆,涂了白灰,铺了地砖。钟鼓、祭器等物件,厨房、浴室、休息的地方,都大体上置备齐全了。

从嘉庆九年(1804)秋季开始动工,到嘉庆十年(1805)仲春时节落成,总共花费了一千四百多两银子。这次工程,倡议募捐,是东成首先发起的;经营规划、监督工程完成,是广渊独自承担的。召集工匠、准备材料,在这件事上也出了一份力。我负责管理这次工程,只是掌管收支账目,过了几个月就坐享其成,一开始没想到会如此顺利。这一年十月,族人朝英也毅然倡议修缮,最终将四县公祠修建完成。族中有人把功劳归于到我的引导,其实都是因为族人同心协力,又仰赖祖先的在天之灵,才有了这样的成果,我怎么敢把这功劳据为己有呢?

祠堂建成后,我谨慎地记下事情的始末,以告知后来的人。具体的开支以及各人捐款的数目,一并刊刻在左边。至于祭田,豁庵、天吉、遥万这三房原来存有赤墈头的墓田十二亩,捐入祠堂,永久供给祭祀之用。文先公的后代,捐了五两银子,将其先人神位奉入祠堂供奉,这房没有祭田,每年自己准备祭祀费用来参与祭祀,这是值得嘉奖的,按照定例可以附祭。

嘉庆十年(1805)乙丑仲春穀旦,嗣孙岩贤谨志。

本文摘自《傅氏宁乡道林支谱》,结合豆包、元宝、文心、千问断句和译文。